今年1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中规定,装修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受到5万至10万元的重罚,如造成重大损失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一通知的出台再次提醒广大业主:装修也有禁区,不是个人想怎么装就怎么装。那么除承重墙之外,还有哪儿不能动呢?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专家解读:建筑主体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悬索等。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可能导致楼房沉降、大面积开裂、倾斜,地震时更易坍塌。
处罚方式:对装修人处罚5万至10万元,如导致房屋成为危房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区县住建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专家解读:没有做防水层的房间改成卫生间、厨房,容易对楼下造成渗漏。而且这样改成的卫生间、厨房的洁具、上下水都是临时改的,更容易出现“跑水”问题。阳台如果改成厨房,一般来说都会私改燃气管道,或者是燃气软管的使用长度超规。因为不能与楼上楼下的通风设备连在一起,更容易造成空气污染和煤气中毒。
处罚方式: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专家解读:在承重墙上,除了装空调可以打洞外,不能有任何变动,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也是承重墙。
处罚方式: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专家解读:一般在商住两用楼中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将带有节能设施的房间挪作他用,将节能设施挪到室外等等。
处罚方式:对参与施工的装饰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专家解读:凡是增加了房屋使用面积的做法,都属于私自搭建建筑物。搭建构筑物则是指在外立面搭建广告、商标设施。
处罚方式: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6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专家解读:改变住宅外立面一般都是将住宅改为商用后的做法。而在外承重墙上开门、窗会破坏房间的封闭性,对房屋结构产生不良影响。
处罚方式: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7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专家解读:供暖和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改造专业性比较强,拆改之后出现问题的几率将大大提升,供暖设施一旦出现问题,出现“跑水”、停暖等问题,将对业主生活造成极大不便,而燃气设备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惨痛的安全事故。
处罚方式: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未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获得批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专家解读:对于二楼以上的房间,原则上地面不要大面积铺石材,否则会对整栋楼的结构和承重系数造成影响。
处罚方式: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以上规范除第一条外可详见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专家表示,这些条款是从以往的惨痛教训中总结出来的,遵守规定最大的受益者是业主自己。)
专家支持:轻舟装饰北京公司技术总监 孙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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