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声音
保障房用地单独报批、应保尽保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要把保障民生用地放在优先位置,今年7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单独报批,并鼓励使用存量土地。在督促各地落实住房供地计划同时,必须积极推进供后监管,确保建设任务真正“落地”。
2012年,保障房建设继续加速: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加上前两年结转的项目,全年在建总量有1700多万套,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同时,随着大批保障房的陆续建成,分配、管理问题日趋重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已进入建设和管理并重的新阶段。如何既保证建设速度,又保证施工质量,并实现公平分配,挑战巨大。目前,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迎难而上,努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盖房子离不开土地和资金。要完成2012年建设目标,首要的是落实土地供应和资金投入。要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房用地要优先供应、应保尽保,项目审批要急事急办。2012年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将超过2011年的1.3万多亿元,中央财政补贴投入将不低于2011年的1526亿元,地方政府也都在千方百计破解资金难题,除加大公共预算安排、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房外,还将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试点地区房产税收入等纳入进来,并抓紧建立健全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吉林省积极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
吉林省采取“政府补一点、政策减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拿一点、市场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办法,破解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2006—2010年,吉林省利用国家补助资金86.81亿元,省级财政投入62.87亿元,银行金融部门贷款108亿元,各地政策性减免488.27亿元,并鼓励引导开发企业和居民个人出资,破解保障房开发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
建好保障房,不仅要实现数量目标,质量上更不能放松。住房质量关系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保障房建设的“硬杠杠”、不能突破的底线。完成2012年目标,客观上工期紧、任务重、质量风险高,必须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各个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人终身追责。
公平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这项民生工程的成败。要做到公平公正,关键是把好“入口”和“出口”。必须规范准入审核,合理确定并公布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完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将不该享受保障者拒之门外;完善纠错退出机制,对骗购骗租者,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对不再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实施退出。同时,坚持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投诉处理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
上海市探索建立公平分配机制
上海市探索建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涵盖社保、税务、公积金等14个部门和单位,能对保障房申请者的经济状况进行全方位审核,杜绝不符合条件者“钻空子”。
◎房地产市场如何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无论是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目标,还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都离不开一个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过去的十几年间,房地产市场几起几落,调控一轮接着一轮,有成效,问题也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都在考虑,如何才能实现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应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调控过程中,对市场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调控市场的思路日益清晰,采取的政策措施逐步丰富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妥善处理市场供应与政府保障的关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机制。
抓紧编制住房发展规划。规划是引导,也是约束,是指导住房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编制和实施中长期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住房建设目标、思路、实现途径和措施等,对稳定市场预期、完善住房制度顶层设计、保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将加快制定符合国情和各地实际的住房发展规划,鼓励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引导住房合理适度消费。
政策传真
1998年以来的部分住房改革和调控政策
1998年7月《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2003年8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2005年5月《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2006年5月《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2007年8月《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2010年1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0年4月《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2011年1月《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加快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居民现有住房状况等信息,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房建设和分配的基础,能够降低交易的信息成本,有助于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效能。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基础上,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到2013年将形成覆盖全国的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专家点评
解决住房问题长远靠制度
朱中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在楼市调控目标上,短期内可以着眼于房价,长期看更要着眼于制度的建设。否则,短期调控政策一旦松动,房价就可能反弹。只有对未来的政策有了明确稳定的预期,企业才能放心投资,百姓才能理性消费,市场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住房税收政策。税收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工具,有利于引导市场供求关系,抑制住房资源不合理占用,防止住房空置,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1年,上海、重庆两市开展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2012年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继续调整完善其他税种征收政策。
深度解读
房产税试点成效渐显
2011年1月28日,重庆和上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调查显示,房产税实施后,重庆主城区多数高档商品住房项目访客量下降30%—50%,部分购房者改变了买大房、买高档房的消费倾向。上海对城市中心区域设置税率0.6%,周边区域税率为0.4%,这一差距使得很多成交量被引流到周边区域。一年多来,房产税成效已开始逐步显现,对抑制高端住房消费和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要适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能够长期适用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目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也已开始起草。
住房,不仅是一个居住的空间,更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毋庸置疑,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必将逐渐规范,保障必将逐步到位,百姓“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望,也必定能逐步实现!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民日报》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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