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一小区755名业主个人信息被物业员工张某和赵某私售给房产中介,每条信息均价不到2元,却让业主不堪其扰。昨日,被控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张某和赵某,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张某和赵某曾是朝阳某高档小区的物业——北京燕京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员工。张某是前台接待,赵某是楼长。据物业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业主自2010年12月开始入住。2011年3月,物业公司接到业主的第一封投诉信,之后便不断有业主电话投诉,反映的都是信息泄露问题。由于业主的不满和不信任,给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2011年年底,有业主因不堪忍受中介公司询问售房、租房电话的滋扰而报警。很快两名物业公司的“内鬼”和一名房产中介经理被揪出。38岁的女子孙某是北京某房产中介的业务经理,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找房源,分配给属下的业务员,以此获得提成。自业主们陆续入住后,孙某便开始留意该小区房源信息。
据赵某讲述,2011年2月份,孙某曾带客户到小区看房,他负责接待,当时两人互相留了电话。大约一个月后,孙某便和赵某联系,问他是否有业主信息,想寻找房源。赵某当时就答应了,双方没有谈钱,但孙某答应给好处。
赵某作为楼长,并不直接接触业主信息。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在前台通过电脑登记了个人信息。该电脑有密码保护,只有前台工作人员知道。赵某说,巧的是,在前台工作的同事张某此前就曾让他留意,如果有中介想要业主资料就找他,弄点钱花。于是赵某找到张某,用U盘从前台电脑拷下业主的信息。之后,二人和孙某派来的员工在小区外的一个地下室完成了交易。
据检方指控,755名业主信息共售价1500元。遭到泄露的业主信息十分详细,包括业主姓名、性别、电话、房间号、身份证号码甚至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事发后,张、赵二人从单位辞职。今年4月,中介公司经理孙某被朝阳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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