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成都来三亚购房的宋女士到三亚工商局表示感谢时说:没想到烦恼了我2个多月的购房纠纷,这么快就处理完了。据了解,近期,三亚工商局成功处理购房投诉2宗,帮助消费者退回订金15000元。
随着房地产热的不断升温,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面对投诉,三亚工商局积极介入房地产投诉并认真处理购房消费纠纷。今年初,宋女士经朋友介绍,看中了三亚灿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处房产,并预付定金5000元。后来,宋女士了解到该处房产属翻新房,且已使用了10年,而房产商在介绍时并未告知这一情况,于是要求退房、退定金。可房产商却咬定说签订预售合同时已详细告知这一情况,坚持不予退订金。在纠缠了近2个月之后,宋女士无奈向东方工商所投诉,要求帮助处理此事。
东方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仔细查看了售房合同和楼盘资料后,发现这些材料中并未介绍旧房翻新销售的情况,认为房产商故意隐瞒了“翻新房”的事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事实面前,房产商最终承认了这一事实,如数退还了宋女士的购房定金5000元。
与宋女士情况大致相同的是北京的刘先生。今年2月初,北京刘先生带着一面锦旗来到三亚工商局凤凰工商所,锦旗上写着:执法为民、情系百姓、排忧解难、深得民心。以此表示对该所执法人员的感谢。
原来,2006年4月,刘先生来三亚购房时,看到三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三亚凤凰温泉家园的楼盘广告上写着“有天然温泉”等字样,产生了浓厚的购房意向。在售楼处,刘先生专门咨询了售楼人员,得到了的确有温泉的肯定答复,便立即预订了该楼盘的一套住房,并预付订金10000元。
然而在随后等待签订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刘先生了解到,所谓天然温泉只是开发商的一个噱头,其实是在小区内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向住户集中供热水。受到欺骗的刘先生随即向房产商提出退房要求,可开发商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拒绝。无奈之下,刘先生向三亚工商局凤凰工商所投诉,要求帮助解决此事。
接到投诉后,凤凰工商所执法人员找到开发商,指出其通过发布虚假广告销售房产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赔消费者购房订金。经过长达8个月的协调工作,直到今年2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才将购房订金退还刘先生。
目前,凤凰工商所正在对该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作进一步的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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